执行机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:
应根据通过调节阀的压降、调节阀口径以及对响应速度的要求,合理选择执行机构的输出力(或力矩),必要时应进行核算。
应按工艺专业提供的阀门最大关闭差压来决定执行机构的输出力。
执行器的安全系数、尺寸应由制造厂确认,保证不会对阀杆和阀座造成损害。
一般情况选用弹簧返回气动薄膜执行机构。要求速度较快的开关阀,选择气缸式执行机构, 优先选弹簧返回的单作用气缸,然后选双作用气缸。要求执行机构有较大的输出力、较快的响应速度时,宜选用气动活塞式执行机构或长行程执行机构。应确定阀门在仪表空气(或其它驱动介质)故障情况下的位置。如果选择气缸式执行机构,阀门应为正作用。
执行机构选型时应基于阀门承受的最大差压。
一般使用上游最大设计压力。
电动执行机构可以用于调节和紧急切断用途。如果气动薄膜、气缸式、电动都不满足要求,例如高推力、快速行程、长行程等场合,可以选择电液执行机构。
一般情况下,阀门的联锁位置和气源故障位置一致。
如果这两种情况下的位置不一样,需要使用储气罐以确保联锁时位于正常位置。无论怎样,电磁阀失电(非励磁)联锁。如果使用气锁阀(airlock),则安装在尽可能靠近执行机构的地方。与安全相关的附件,如停止阀(trip valve)或泄放阀(dump valve),安装时不得影响阀门的故障位置。气锁的气源应与阀门一样。气锁的设定值应高于执行机构所需最小压力。调节阀如果带气锁时,应配有压力表,用于指示薄膜或气缸内的压力。选择执行机构尺寸时,应根据仪表空气的最小压力来计算推力或扭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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